1.EXCEL里的日期引用到其他函数中去。

2.消费税怎么调整了?

3.柴油车热车不好着车什么原因怎么办

4.国家鼓励型出口创业企业税务减免有哪些?

5.汽油摩托车加错加了柴油怎么办?

6.养车一年固定费用多少?

7.油脂生产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8.国外的商务邀请函范本

9.请教一下,三一335-9全车憋车什么原因啊? 谢谢了!

EXCEL里的日期引用到其他函数中去。

柴油调价涵_柴油价格调整函怎么写

假设是想用LEFT函数来提取日期数据中前四位数(即年份值),那么应该是用YEAR函数,当然如果所谓的日期是文本数据,则可以用LEFT函数。

比如:

(1)A1单元格写入的数据是 2015.9.26 (即文本日期),则可以在B1单元格写入公式

=LEFT(A1,4)

这样得出的值为“2015”。

(2)如果A1单元格写入的是日期数据,如 2015-9-26,则可以在B1单元格写入公式

=YEAR(A1)

得出的值为2015。

如果这时用公式 =LEFT(A1,4) 得出的值将是 “4227”,因为日期数据“2015-9-26”实际的数值是42273,取前四位数就是“4227。

日期数据是以1900-1-1为日期的第一天的,(即在单元格中写入1,再设置单元格格式为日期格式时,会在单元格中显示为1900-1-1,写入2就显示成1900-1-2,.........)“2015-9-26”就是距1900年1月0日有42273天,所以实际值就是42273。

消费税怎么调整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33号

2006-03-2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经国务院批准,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增税目

(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适用税率分别为:

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2.高档手表税率为20%;

3.游艇税率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

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1.上述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

(1)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2)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3)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4)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5)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2.上述新增子目的计量单位换算标准分别为:

(1)石脑油 1吨=1385升;

(2)溶剂油 1吨=1282升;

(3)润滑油 1吨=1126升;

(4)燃料油 1吨=1015升;

(5)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上述新增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通知的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三、关于取消税目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四、关于调整税目税率

(一)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

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适用税率分别为: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

(3)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

(4)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

(5)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

(6)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二)调整摩托车税率。

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三)调整汽车轮胎税率。

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

(四)调整白酒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五、关于组成套装销售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六、关于以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纳税问题

生产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乙烯等非应税消费品或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七、关于已纳税款的扣除

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一)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二)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四)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五)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八、关于新增和调整税目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

新增和调整税目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暂定如下: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为10%;

(二)高档手表为20%;

(三)游艇为10%;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为5%;

(五)实木地板为5%;

(六)乘用车为8%;

(七)中轻型商用客车为5%。

九、关于出口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免)税政策,按调整后的税目税率以及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关于减税免税

(一)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二)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十一、其他相关问题

(一)本通知实施以后,属于新增税目、取消税目和调整税目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原因发生销货退回的,依照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二)商业企业2006年3月31日前库存的属于本通知规定征税范围的应税消费品,不需申报补缴消费税。

(三)对单位和个人欠缴的消费税,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清缴。

(四)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退税额的计算,以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注明的税额为准。

(五)出口企业在2006年3月31日前收购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并取得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在2006年4月1日以后出口的,仍可按原税目税率办理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开具日期为准。

十二、关于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以下文件或规定同时废止:

(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3号)第四条、第十一条。

(二)《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4]026号)。

(三)《关于CH1010微型厢式货车等有关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4]303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4号)第四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油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78号)第一条、第二条。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皮卡”改装的“旅行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217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宝莲全天候粉底液等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231号)。

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一、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45.93克、直径不超过42.67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习用球;高尔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高尔夫球的工具,由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成;高尔夫球包(袋)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二、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三、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五、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六、成品油

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

汽油、柴油的征收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一)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轻汽油、化工轻油。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或二次加工汽油经加氢精制而得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

(二)溶剂油。

溶剂油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和油漆生产、食用油加工、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的轻质油。

溶剂油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溶剂油。

(三)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用于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中作为能源的石油燃料。

航空煤油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航空煤油。

(四)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石油为原料加工的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不属于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五)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

燃料油征收范围包括用于电厂发电、船舶锅炉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的各类燃料油。

七、小汽车

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 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八、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柴油车热车不好着车什么原因怎么办

柴油车热车不好着车是柴油车常见的问题,那么柴油车热车不好着车有什么原因?下面是我精心为你整理的柴油车热车不好着车的原因,一起来看看。

柴油车热车不好着车的原因

 1.积碳

 发动机积碳属于老问题,想彻底解决几乎没有可能,大量的积碳是导致不好着车的主要原因。具体来讲,节气门积碳影响油门响应及怠速,喷油嘴积碳影响喷油量,进气道积碳影响混合气浓度,火花塞积碳影响点火等等。

 2.电瓶

 电瓶的问题不用多讲,电瓶亏电,接线柱处接触不良,蓄电池管理系统问题等,都会对汽车着车造成一定影响。

 3.环境温度

 气温过低对汽车整体影响非常大,不但影响机油、汽油,连蓄电池也会因为低温而启动功率下降。

 4.起动机

 起动机老化也会造成不好着车,这要与不着车区分开来。一般情况下起动机使用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出现启动无力的现象,解决办法就是更换起动机。

 5.点火系统

 因为点火系统的部件对启动的影响确实比较大,想火花塞间隙过大,点火线圈故障造成点火电压低及一些线路问题,都会对着车造成影响。

 6.低压油路

 启动油压不足是汽车不好着车的原因之一,引起油压不足的原因也很多,一般多是燃油压力调节器、燃油泵或者是内部管路等原因造成,具体原因必须到 修理 厂检查。

柴油车热车不好着车怎么办

 提前加注 负10号柴油,防止柴油结冰。

 如来不及加注负10号柴油,应立即去购买柴油抗凝剂(加油站有售)。

 提前检查水箱防冻液是否足够,是否需要更换。

 如果是露天停放的话,最好选择背风的地方的地方停放。

 国四柴油车不能加入汽油混合,会损坏喷油嘴。

柴油车常见故障

 怠速开关不闭合故障。怠速触点断开,压力传感器ECU便判定发动机处于部分负荷状态。此时ECU根据空气流量计和曲轴转速信号确定喷油量。而此时发动机却是在怠速工况下工作,进气量较少,造成混合气过浓,转速上升。当ECU收到氧传感器反馈的?混合气过浓?信号时,减少喷油量,增加怠速控制阀的开度,又造成混合气过稀。使转速下降。当ECU收到氧传感器反馈的?混合气过稀?信号时,又增加喷油量,减小怠速控制阀的开度,又造成混合气过浓,使转速上升。

 诊断 方法 :怠速时打开空调,打方向盘,发动机转速不升高,可证明是此故障。故障排除:对节气门位置传感器进行调整、修复或更换。

 怠速控制阀(ISC)故障,电喷发动机的正确怠速是通过电控怠速控制阀来保证的。ECU根据发动机转速、温度、节气门开关及空调等信号,通过运算对怠速控制阀进行调节。当怠速转速低于设定转速值时,电脑指令怠速控制阀打开进气旁通道或直接加大节气门的开度,使进气量增加以提高发动机怠速。当怠速转速高于设定转速值时电脑便指令怠速控制阀关小进飞旁通道,压力传感器使进气减小,降低发动机转速。由于油污、压力传感器积炭造成怠速控制阀动作滞涩或卡死,节气门关闭不到位等原因,使ECU无法对发动机进行正确地怠速调节,造成怠速转速不稳。

 诊断方法:检查怠速控制阀的动作声音,若无动作声即怠速控制阀出现故障。故障排除:清洗或更换怠速控制阀,并用专用解码器对怠速转速进行基本设定。

 进气管路漏气故障。压力传感器由发动机的愈速稳定控制原理可知,在正常情况下,怠速控制阀的开度与进气量严格遵循某种函数关系,即怠速控制阀开度增大,进气量相应增加。进气管路漏气,进气量与怠速控制阀的开度将不严格遵循原函数关系,即进气量随怠速控制阀的变化有突变现象,空气流量计因此无法测出真实的进气量,造成ECU对进气量控制不准确,导致发动机怠速不稳。

 诊断方法:若听见进气管有泄漏的?嗤嗤?声,则证明进气系统漏气。故障排除:查找泄漏处,重新进行密封或更换相关部件。

 配气相位错误故障。配气相位的压力传感器错误会使气门不按规定时刻开闭,致使进入气缸内的空气-量减少,同时由于窜气也使进气管内的温度有所升高,从而使发热元件受到冷却的程度降低,因而输出给E.cu的电压信号就低,喷油量就会减少,容易造成发动机在怠速时运转不稳,出现抖动。检查正时标记,按照标准重新调整配气相位。

国家鼓励型出口创业企业税务减免有哪些?

一、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营业税

1.出口特定货物免税。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1994]31号)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卷烟;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2.特定纳税人退免税。下列企业的货物特准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1994]31号)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修理修配企业。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和远洋运输公司。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在国外投资的企业。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指定出口企业。对指定企业出口部分高税率货物和贵重物品。

(6)出口特殊货物的企业。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12种特殊出口货物,包括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7)出境口岸免税店。对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卷烟、酒、工艺品、丝绸、服装和保健品等六大类国产货物。(国税发[1996]182号)

3.新疆棉出口产品免税。对经批准从事进料加工的纺织企业,使用新疆棉顶替进口棉生产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零税率”政策。(国发[1998]2号)

4.国产钢材退税。对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以产顶进”国产钢材,视同出口按17%退还增值税。(国经贸贸易[1999]144号)

5.机电产品出口退免税。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和1993年底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标的出口机电产品,包括机械、电子、运输工具、光学仪器、扩声器、医用升降椅、座具、体育设备和游乐场设备,可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1998]65号、国税发[2000]165号、财税[2003]238号)

6.自营或委托出口退免税。各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规定若干种货物和禁止出口的货物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办法;消费税实行免税办法。(国税发[1994]31号、财税字[1997]50号、财税[2002]7号)

7.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1994]31号、财税[2002]7号)

8.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免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货物直接出口,除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外,退免增值税、消费税。([94]财税字第58号)

9.外商性投资公司代理出口货物免税。经外贸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性投资公司,为其所投资的企业代理出口该企业自产的货物,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10.物资援助出口免税。对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国税发[1999]20号)

11.援外项目出口退税。从1999年1月1日起,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到受援国兴办合资企业或合资合作项目,因项目投资带动国内设备物资出口的货物,以及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向受援国提供中国生产的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出口的货物,比照一般贸易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国税发[1999]20号)

12.商业企业出口国产货物退免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业连锁企业和中外合资商业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货物,可退免增值税、消费税。(财税字[1998]119号)

13.保税区出口货物退免税。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国内购进货物,用于出口或加工之后出口的货物,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14.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以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可退免增值税。(国税函[1999]539号)

15.进料加工出口二手设备退税。对出口企业以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非自产二手设备,按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退还增值税。(国税函[1999]539号)

1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用于出口的货物退税。凡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农产品收购单位、基层供销社,销售给出口企业或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货物,除农产品按5%的退税率退还增值税外,其他出口产品均按6%的退税率退税。(国税发[1999]101号)

17.出口煤炭退税。从1999年4月1日起,出口煤炭按13%的退税率退税。对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出口的煤炭,按6%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00号)

18.出口服装退税。从1999年7月1日起,出口服装按17%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5号)

19.出口机电产品退税。从1999年7月1日起,出口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四大类机电产品,按17%的退税率退税。除以上四大类机电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出口,按15%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5号)

20.出口货物退税。从1999年7月1日起,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13%和11%的出口货物,按15%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5号)

21.出口货物退税。从1999年7月1日起,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9%的其他出口货物,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5号)

22.出口货物退税。从1999年7月1日起,法定税率为13%(农产品除外)且现行退税率未达到13%的出口货物,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5号)

23.出口原油退税。从1999年9月1日起,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27号)

24.出口柴油退税。从1999年12月1日起,企业出口柴油,按13%的退税率退税。(财税字[1999]289号)

25.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核定退税的投资总额内,采购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以及《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投资项目的国产设备,凡在1999年9月1日以后购进的,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国税发[1999]171号)

26.私营出口企业和中外合资外贸企业退税。经外贸部批准的私营出口企业和中外合资外贸企业,自批准之日起出口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可按现行规定退还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1999]101号)

27.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退税。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应按原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确定。(国税发[1999]101号)

28.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退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包括外贸(工贸)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从出口加工区外运入国务院批准的出口加工区内的货物,视同出口,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国税发[2000]155号)

29.销售给出口加工区的国产设备退免税。出口加工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内的国产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包装物料,以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的基建物资,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现行规定的出口退税凭证,向税务机关办理退(免)税。

区外企业销售给区内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和基建物资,税务机关不得办理退(免)税。(国税发[2000]155号)

30.出口加工区货物免税。对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属于货物直接出口和销售给区内企业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2000]155号)

31.出口企业退税。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可凭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国税发[2000]165号)

32.加工贸易出口退税。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从事加工贸易,若进口料件是从保税区内企业购进的,可按现行的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税收政策办理退税。(国税发[2000]165号)

3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外贸企业从事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在计算抵扣进料加工料件税额时,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抵扣;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抵扣。(国税发[2000]165号)

34.样品、展品出口退税。出口企业报关出口的样品、展品,如在境外将其销售并收汇的,准予凭其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其他规定的退税凭证办理退税。(国税发[2000]165号)

35.视同自产货物退税。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下列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国税发[2000]165号)

(1)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

(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

(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

(4)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36.外商投资企业购买设备退税。外商投资企业在1999年9月1日至1999年底间购买的可退税国产设备,不能提供所购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也可凭购进国产设备的普通发票、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该国产设备已纳税证明及其他规定凭证申请退税。应退税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税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国税发[2000]165号)

37.钢材免税。对列名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钢材,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9]144号)

38.外交机构人员购买消费中国物品退税。驻华使(领)馆及外交人员、国际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在中国境内购买的建材、设备、汽车、自用物品和办公用品,以及消费的水、电、煤气、暖气、汽油、柴油等中国生产的物品,可退还增值税。(国税发[1998]38号)

39.国产钢材抵扣。对列名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企业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钢材,其进项税额准予在其他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财税字[1999]144号)

40.出口柴油退免税。从1999年12月1日起,企业出口柴油,消费税按法定税额退免税。(财税字[1999]289号)

41.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先征后返。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以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

42.法定免税。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出口关税:(条例第45条)

(1)关税免税限额。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广告品和货样免税。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运输工具装载必需品免税。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4)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43.损坏货物减税。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出口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出口关税。

44.法律规定的其他货物减免税。法律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关税的出口货物,海关根据规定予以免征或者减征。

45.特定货物减免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出口货物减征或免征出口关税,以及临时减征或免征出口关税,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6.退回货物不征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

47.补偿或更换相同货物不征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相同货物,出口时不征收出口关税。

48.暂时出境货物暂不征税。经海关批准,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并自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进境的,在出境时纳税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的,可暂不缴纳出口关税。经纳税人申请,海关可按规定延长复运进境的期限。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在上述(1)至(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货物。

49.退回货物退税。已征收出口关税的出境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书面形式向海关申请退还出口关税。

50.邮递物品免税。出境个人邮递物品,在自用、合理的数量范围内,并且每次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每个家庭全年寄出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免征邮递物品出口关税。

51.邮包免税限额。出境邮包每次税额不超过50元的、免征邮递物品出口关税。

52.安家物品免税。获准出境定居的旅客携运出境的安家物品,除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境的物品外,可免征关税。

53.铝材废料免税。从1997年11月1日起,对易拉罐生产列名企业使用进口铝材生产内销易拉罐所产生的废品和边角余料,出口时免征出口关税。

54.出口产品免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沿江、内陆开放城市、洋浦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福州马尾台商投资区、保税区区内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

55.转口货物免税。转口货物按保税货物处理或存入保税仓库,复出口的,免征出口关税。

56.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税。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出口货物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取得的收入,不作为境内提供保险,为非应税劳务,不征收营业税。([94]财税字第15号、财税字[1996]2号)

57.发射国外卫星收入免税。对卫星发射单位“九五”期间承担国外卫星发射、测控服务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税字[1997]101号)

58.境外运费税项扣除。运输企业自中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59.境外旅游税项扣除。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60.采购原材料、零部件退税。对199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承接国外飞机修理修配业务,在国内采购的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按照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适用的退税率办理退税。(国税函[2001]104号)

61.销售钻石退税。从2002年1月1日起,对国内钻石销售给上海钻石交易所的,视同出口按贵重产品的退税规定办理出口退税。(财税[2001]176号)

62.棉纱、棉布及制品退税。从2001年7月1日起,棉纱、棉布及其制品的退税率由15%提高到17%.

(财税[2001]208号)

63.纱、布出口退税。从2001年7月1日起,将纱、布的出口退税率由15%提高到17%.

(国税发[2001]74号)

64.钻石出口免税。从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出口增值税实行零税率。(财税[2001]176号)

65.棉花出口免税。从2002年1月1日起,对棉花出口增值税实行零税率。(财税[2002]28号)

66.出口大米、小麦、玉米免税。经国务院批准,对出口大米、小麦、玉米增值税实行零税率。(财税[2002]46号)

67.收购出口的国产退税。自2002年1月1日起,对依照《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2号令)等有关法规批准设定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货物,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商业企业出口货物退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1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免)税。(国税函[2002]373号)

68.外贸企业遗失发票退税。对2001年7月1日后外贸(工贸)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凡按照国税发[2002]10号文件的规定,经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的,主管外贸(工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作为申报出口退税的合法凭证办理退税。(国税函[2002]827号)

69.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65号)第六条所述四种产品,凡不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02]7号文件和国税发[20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免、抵、退税;凡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在核实全部视同自产产品供货业务、纳税情况正确无误后,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办理免、抵、退税。(国税发[2002]152号)

70.外销航空食品免抵退税。从2002年1月1日起,对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并销售给国外航空公司的航空食品,视同出口货物,按照财税[2002]7号文件的规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财税[2002]112号)

71.海洋工程结构产品免抵退税。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内生产企业与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签署的购销合同所涉及的海洋工程结构产品,在销售时视同出口,按统一规定的出口货物退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免抵退税额=销售价格×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扣额。(财税[2003]46号、财税[2003]249号)

72.出口铂金制品加工费退税。从2003年5月1日起,对出口铂金制品原料部分的进项增值税不实行出口退税,只对铂金加工环节的加工费按规定退税率退税。财税[2003]86号)

73.利用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的机电产品退税。对国际协力银行不附带条件贷款(即原日本输出入银行资金协力贷款)视同政府贷款,用该贷款建设的项目,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准予退税。(国税函[2003]89号)

74.下放A类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从2003年1月1日起,对A类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一律下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审批。审批认定的A类出口企业名单,必须上报总局备案。(国税发[2003]117号)

75.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从2004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不论何种贸易方式,均按下列规定的出口退税率退税:(财税[2003]222号)

(1)下列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

①现行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

②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本通知第(3)、(4)条的规定除外);

③现行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3%的货物(本通知第(3)、(4)条的规定除外);

④船舶、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的货物。

(2)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列明11种食用粉类和7种分割肉类货物,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

(3)取消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46类列明货物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也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

(4)调低下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

①汽油(商品代码27101110)、未锻轧锌(商品代码7901)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11%;

②未锻轧铝、黄磷及其他磷、未锻轧镍、铁合金、钼矿砂及其精矿等8种列明的货物,出口退税率调低到8%;

③焦炭半焦炭、炼焦煤、轻重烧镁、莹石、滑石、冻石等13类列明的货物,出口退税率调低到5%;

④除第(1)条、第(2)条、第(3)条及第(4)条第①款、②款、③款规定的货物外,凡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和15%的货物,其出口  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3%;凡现行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3%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1%.

(5)出口企业在2003年10月15日前已对外签订的价格不可更改的属于本通知第(4)条第④款范围出口价值在200万美元以上的成套设备及单台(件)价值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机电产品的出口合同,按规定的出口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出口的,必须在2003年11月15日前执出口合同正本和副本到主管退税机关登记备案,省级国税局审核后,在2003年11月30日前准符合条件的出口合同及有关资料报总局会同财政部审批,由省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调整前的退税率办理退税。

76.农药出口退税。从2004年1月1日起,对财税[2001]113号文件规定的48种农药出口,准予按11%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国税函[2003]1158号)

77.免税店退税。从2003年11月1日起,对纳入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港口、火车站、边境口岸、出境飞机、火车、轮船上经批准设定的免税店以及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免税店经营的国产品,除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商品外,可按统一规定的出口退税率实行退税。(财税[2003]201号)

78.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从2004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继续执行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财税[2003]238号)

79.出口企业购进小规模纳税人货物退税率。从2004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财税[2003]238号)

8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率。从2004年1月1日起,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3年版)内的产品,统一按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的退税率执行。(财税[2003]238号)

81.计算机软件出口免税。从2004年1月1日起,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代码9803)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财税[2003]238号)

82.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免税。从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免征消费税。(财税[2002]7号)

83.使(领)馆购买中国物品退免税。从2004年1月1日起,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购买中国产物品和劳务,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退税或免抵退税。(财税[2003]238号)

汽油摩托车加错加了柴油怎么办?

建议车主放掉加错的汽油或者购买相关的燃油添加剂,以此来改善油品质量,减少低油品会发动机的伤害。

如果低标号汽油车,加了高标号汽油,则没什么问题。 如果汽油车加了柴油或者柴油车加了汽油,应尽快联系4s店,清理油箱和油路系统,全面检查发动机。

资料拓展:

摩托车,由汽油机驱动,靠手把操纵前轮转向的两轮或三轮车,轻便灵活,行驶迅速,广泛用于巡逻、客货运输等,也用作体育运动器械。从大的方向上来说,摩托车分为街车,公路赛摩托车,越野摩托车,巡航车,旅行车等。

汽油的英文名为Gasoline(美)/Petrol(英),外观为透明液体,可燃,馏程为30℃至220℃,主要成分为C5~C12脂肪烃和环烷烃类,以及一定量芳香烃,汽油具有较高的辛烷值(抗爆震燃烧性能),并按辛烷值的高低分为90号、93号、95号、97号等牌号。

汽油由石油炼制得到的直馏汽油组分、催化裂化汽油组分、催化重整汽油组分等不同汽油组分经精制后与高辛烷值组分经调和制得,主要用作汽车点燃式内燃机的燃料。?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发动机尾气,汽油在2B类致癌物清单中。

物化性质:

汽油在常温下为无色至淡**的易流动液体,很难溶解于水,易燃,馏程为30℃至220℃,空气中含量为74~123克/立方米时遇火爆炸。汽油的热值约为44000kJ/kg(燃料的热值是指1kg燃料完全燃烧后所产生的热量)。?

汽油由原油分馏及重质馏分裂化制得。

原油加工过程中,蒸馏、催化裂化、热裂化、加氢裂化、催化重整、烷基化等单元都产出汽油组分,但辛烷值不同,如直馏汽油辛烷值低,不能单独作为发动机燃料;此外,杂质硫含量也不同,因此硫含量高的汽油组分还需加以脱硫精制,之后,将上述汽油组分加以调合,必要时需加入高辛烷值组分,最终得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汽油产品。

用途分类:

汽油是用量最大的轻质石油产品之一,是引擎的一种重要燃料。

根据制造过程,汽油组分可分为直馏汽油、热裂化汽油(焦化汽油)、催化裂化汽油、催化重整汽油、叠合汽油、加氢裂化汽油、烷基化汽油和合成汽油等。

汽油产品根据用途可分为航空汽油、车用汽油、溶剂汽油三大类。前两者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广泛用于汽车、摩托车、快艇、直升飞机、农林业用飞机等。

溶剂汽油则用于合成橡胶、油漆、油脂、香料等生产;汽油组分还可以溶解油污等水无法溶解的物质,起到清洁油污的作用;汽油组分作为有机溶液,还可以作为萃取剂使用。

重要特性:

汽油重要的特性为蒸发性、抗爆性、安定性、安全性和腐蚀性。

1、蒸发性:

指汽油在汽化器中蒸发的难易程度。对发动机的起动、暖机、加速、气阻、燃料耗量等有重要影响。汽油的蒸发性由馏程、蒸气压、气液比3个指标综合评定。

①馏程。指汽油馏分从初馏点到终馏点的温度范围。航空汽油的馏程范围要比车用汽油的馏程范围窄。

②蒸气压。指在标准仪器中测定的38℃蒸气压,是反映汽油在燃料系统中产生气阻的倾向和发动机起机难易的指标。车用汽油要求有较高的蒸气压,航空汽油要求的蒸气压比车用汽油低。

③气液比。指在标准仪器中,液体燃料在规定温度和大气压下,蒸气体积与液体体积之比。气液比是温度的函数,用它评定、预测汽油气阻倾向,比用馏程、蒸气压更为可靠。

2、抗爆性:

指汽油在各种使用条件下抗爆震燃烧的能力。车用汽油的抗爆性用辛烷值表示。辛烷值越高,抗爆性越好。汽油抗爆能力的大小与化学组成有关。带支链的烷烃以及烯烃、芳烃通常具有优良的抗爆性。

规定异辛烷的辛烷值为100,抗爆性好;正庚烷的辛烷值为0,抗爆性差。汽油辛烷值由辛烷值机测定。高辛烷值汽油可以满足高压缩比汽油机的需要。汽油机压缩比高,则热效率高,可以节省燃料。提高汽油辛烷值主要靠增加高辛烷值汽油组分,但也通过添加MTBE等抗爆剂来实现。汽油的牌号是按辛烷值划分的。

3、安定性:

指汽油在自然条件下,长时间放置的稳定性。用胶质和诱导期及碘价表征。胶质越低越好,诱导期越长越好,国家标准规定,每100毫升汽油实际胶质不得大于5毫克。碘价表示烯烃的含量。

4、腐蚀性:

腐蚀性是指汽油在存储、运输、使用过程中对储罐、管线、阀门、汽化器、气缸等设备产生腐蚀的特性。用总硫、硫醇、铜片实验和酸值表征。

5、安全性:

汽油安全性能的指标主要是闪点,国家标准严格规定的闪点值为≥55℃。闪点过低,说明汽油中混有轻组分,会对汽油贮存、运输、使用带来安全隐患,还会导致汽车发动机无法正常工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摩托车、百度百科-汽油

养车一年固定费用多少?

养一部车一年的费用

一、固定费用

1、汽车折旧费:目前国家规定轿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而汽车每使用一年,要自然损耗车价的1/15左右。我们以平摊的方式计算10万元的车,每年的折旧费100000/15=6667元。

2、车船使用税:轿车每年200元左右。

3、燃油税:2009年1月1日实行,以汽油为例由每升0.2元调整为每升1元,不单独缴纳而是函在汽油、柴油价格之内一并缴纳。取代了原来每年需要缴纳的养路费。

4、保险费:如果一般情况下投保现有的险种,10万元左右的轿车的保费要每年4000-6000元左右,这里折中5000元。而根据国家规定必须投保交强险,大约1000元左右,同时车辆管理所规定的必保险种为第三者责任险,每年1000元左右(各保险公司略有不同)。保险费用支出一年形成消费者一比较大的开支。

二、日常开支

1、油料费:油料包括汽油、机油、齿轮油、刹车油。一般1.6升排量的车在城区道路中行驶,油耗为10升/百公里左右。若每天上下班路程为20公里,每月按600公里计算;每月市区出游一次,来回按100公里计算;一年合计10000公里。若以目前93#汽油约6元/升的价格计算,一年的汽油费约6000元左右;机油按汽油秏量的1%计算,一年12升,机油更换一次10升,共22升,每升10元,要220元;再加上齿轮油。刹车油约250元,油料总计约6470元。

2、停车费:停车费的多少一般由居住环境、生活习惯的不同而有所区分。在北京,一般小区车库及室外车位的收费为每月120元至150元左右,我们在此以150元计算;按新的室外段停车收费1元/半小时,每天外出停车2小时计算,每月的停车费用是:小区150元+外出停车120元=270元。全年为3240元。

3、路桥费和洗车费:这两项费用有较大的弹性,因外出频率而异。路桥费,在此以每月外出4次100元来计算,全年就是1200元。而洗车费,以每周洗一次计算,一般标准为20元/次,由此每月洗车的开销为80元,一年就是960元。这样,全年这两项费用为2160元。

上面几项开支相加,每年需要支出12000元左右。

三、修理费用

1、定期保养费:除非发生意外,一般自己支付的这部分费用较少。汽车在行驶到5000公里左右做好免费的首保,一般定期的保养也就在每5000公里300元左右,一年的保养费用在600元左右。

2、易损件及零配件费:车辆三种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汽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的滤芯,每年最少要更换一次;电瓶的正常使用寿命一般为两年左右(免维护电瓶约4年);轮胎的使用寿命一般3年左右,寿命里程为8万至10万公里;刹车片使用寿命为3万至6万公里,再加上电器等配件,每年大约需2000元左右的零配件费用。

综上所述,一辆10万元的车每年的正常使用支出大概在15000-25000元左右,车的使用时间越长,每年将会相应增加维护和修理的费用,如果是大修,那花费将大大增加。

油脂生产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消费税

政策简介

自2005年以来,税务总局总体上明确以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方便税收征管,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所称“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的范围明确如下:

一、餐饮、食品加工单位及家庭产生的不允许食用的动植物油脂。主要包括泔水油、煎炸废弃油、地沟油和抽油烟机凝析油等。

二、利用动物屠宰分割和皮革加工修削的废弃物处理提炼的油脂,以及肉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食用油脂。

三、食用油脂精炼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脂肪酸、甘油脂及含少量杂质的混合物。主要包括酸化油、脂肪酸、棕榈酸化油、棕榈油脂肪酸、白土油及脱臭馏出物等。

四、油料加工或油脂储存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食用标准的油脂。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利用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一)生产原料中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占比重不低于70%。

(二)生产的纯生物柴油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合生物柴油(BD100)》标准。

二、对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生物柴油,或者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合生产的生物柴油照章征收消费税。

三、从2009年1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本通知第一条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2006)(国税函[2006]1183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生物柴油是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青国税发〔2006〕165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8〕192号)的规定,以动植物油为原料,经提纯、精炼、合成等工艺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9号)

你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国税发[2004]58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8]192号)规定,四川省古杉化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柴油消费税征税范围。因此,同意你局意见,对四川省古杉化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征收消费税。

增值税-政策简介

自2008年7月1日以来,以废弃油生产的生物柴油(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自2011年起以废弃油生产的燃料、饲料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并增加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生产原料中建(构)筑废物、煤矸石的比重不低于90%.其中以建(构)筑废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应符合《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2010)和《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2010)的技术要求;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应符合《建筑用砂》(GB/T 14684-2001)和《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01)的技术要求。

二、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垃圾处理是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对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污泥处理处置是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

三、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一)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发电(热)原料中100%利用上述资源。

(二)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包括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热力、燃料。生产原料中上述渣),包括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热力、燃料。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80%,其中利用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生产燃料的资源比重不低于60%.

上述涉及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要求,并且生产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利用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三)以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燃料。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四)以废弃的动物油、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饲料级混合油。饲料级混合油应达到《饲料级 混合油》(NY/T 913-2004)规定的技术要求,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五)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六)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为原料生产的乳化油调和剂及防水卷材辅料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70%.

(七)以人发为原料生产的档发。生产原料中90%以上为人发。

四、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

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五、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一)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的蔗渣浆、蔗渣刨花板及各类纸制品。生产原料中蔗渣所占比重不低于70%.

(二)以粉煤灰、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活性硅酸钙。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25%.

(三)利用污泥生产的污泥微生物蛋白。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四)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其中瓷绝缘子生产原料中煤矸石所占比重不低于30%,煅烧高岭土生产原料中煤矸石所占比重不低于90%.

(五)以废旧电池、废感光材料、废彩色显影液、废催化剂、废灯泡(管)、电解废弃物、电镀废弃物、废线路板、树脂废弃物、烟尘灰、湿法泥、熔炼渣、河底淤泥、废旧电机、报废汽车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钯、铑、铜、铅、汞、锡、铋、碲、铟、硒、铂族金属,其中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六)以废塑料、废旧聚氯乙烯(PVC)制品、废橡胶制品及废铝塑复合纸包装材料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废塑料(橡胶)油、石油焦、碳黑、再生纸浆、铝粉、汽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摩托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家电用改性再生专用料、管材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化纤用再生聚酯专用料(杂质含量低于0.5?J/g、水份含量低于1%)、瓶用再生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乙醛质量分数小于等于1ug/g)及再生塑料制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70%.

上述废塑料综合利用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七)以废弃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制品为原料生产的纤维纱及织布、无纺布、毡、粘合剂及再生聚酯产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八)以废旧石墨为原料生产的石墨异形件、石墨块、石墨粉和石墨增碳剂。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90%.

六、本通知所述“三剩物”,是指采伐剩余物(指枝丫、树梢、树皮、树叶、树根及藤条、灌木等)、造材剩余物(指造材截头)和加工剩余物(指板皮、板条、木竹截头、锯沫、碎单板、木芯、刨花、木块、篾黄、边角余料等)。

“次小薪材”,是指次加工材(指材质低于针、阔叶树加工用原木最低等级但具有一定利用价值的次加工原木,其中东北、内蒙古地区按LY/T1 505—1999标准执行,南方及其他地区按LY/T1369—1999标准执行)、小径材(指长度在2米以下或径级8厘米以下的小原木条、松木杆、脚手杆、杂木杆、短原木等)和薪材。

“农作物秸秆”,是指农业生产过程中,收获了粮食作物(指稻谷、小麦、玉米、薯类等)、油料作物(指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芝麻籽、胡麻籽等)、棉花、麻类、糖料、烟叶、药材、蔬菜和水果等以后残留的茎秆。

“蔗渣”,是指以甘蔗为原料的制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纤维50%左右的固体废弃物。

“烟尘灰”,是指金属冶炼厂火法冶炼过程中,为保护环境经除尘器(塔)收集的粉灰状残料物。

“湿法泥”,是指湿法冶炼生产排出的污泥,经集中环保处置后产生的中和渣,且具有一定回收价值的污泥状废弃物。

“熔炼渣”,是指在铅、锡、铜、铋火法还原冶炼过程中,由于比重的差异,金属成分因比重大沉底形成金属锭,而比重较小的硅、铁、钙等化合物浮在金属表层形成的废渣。

七、本通知所称综合利用资源占生产原料的比重,除第三条第(一)项外,一律以重量比例计算,不得以体积比例计算。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单独核算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同时生产增值税应税产品和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而存在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时,按下列公式对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进行划分: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的销售额合计÷当月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产品的销售额合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单独核算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凡未单独核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退(免)税政策。

九、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税人生产、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的建设项目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获得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同意。

(二)自2010年1月1日起,纳税人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生产过程中如果排放污水的,其污水已接入污水处理设施,且生产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四)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已送交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已取得该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及本文件规定的生产工艺要求的检测报告。

(五)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当在初次申请时按照要求提交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有关数据,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备案,并在以后每年2月15日前按照要求提交上一年度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有关数据,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备案。具体数据要求和提交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本通知规定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免)税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十一、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退(免)税事宜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各级税务机关应采取严密措施加强对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的动态监管,不定期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本通知第九条第(五)项要求提交的数据]、纳税申报情况和退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凡经核实纳税人有弄虚作假骗取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的,税务机关追缴其此前骗取的退税税款,并自纳税人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增值税政策的资格,且纳税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十二、本通知中所列各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不再另行发文明确。

十三、本通知第四条、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五条其他款项规定的政策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销售(提供)本通知规定的免税产品(劳务),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不予免税。

十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114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8-12-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和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同时,为了规范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管理,需对现行相关政策进行整合。现将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统一明确如下:

一、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二)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

(三)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

(四)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二、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三、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一)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GB10621—2006的有关规定。

(二)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

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三)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四)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五)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1.对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工艺生产水泥产品的企业,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

掺兑废渣比例=(生料烧制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生料数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2.对外购熟料经研磨工艺生产水泥产品的企业,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

掺兑废渣比例=熟料研磨过程中掺兑废渣数量÷(熟料数量+熟料研磨过程中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四、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一)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90%.

(二)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副产品,是指石膏(其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硫酸(其浓度不低于15%)、硫酸铵(其总氮含量不低于18%)和硫磺。

(三)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80%.

(四)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

(五)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六)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具体范围按本通知附件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执行。

五、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综合利用生物柴油,是指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柴油。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70%.

六、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2008年7月1日起,以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一律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七、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否则不得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八、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免税和即征即退政策由税务机关,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相关财政机关分别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通知所称废渣,是指采矿选矿废渣、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和其他废渣。废渣的具体范围,按附件2《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执行。

本通知所称废渣掺兑比例和利用原材料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一律以重量比例计算,不得以体积计算。

十、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2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4]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材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1号)、《国家税务总局对利用废渣生产的水泥熟料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3]11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利用废渣生产的水泥中废渣比例计算办法的批复》(国税函[2004]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和废渣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7]4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废液(渣)生产白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16号)相应废止。

附件: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2.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企业所得税

政策简介

自2008年以来,以废弃动植物油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有关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是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按《目录》规定认定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企业(不包括仅对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进行认定的企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可按本通知规定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认定程序,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的规定执行。

四、2008年1月1日之前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认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的企业,应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认定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方可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五、企业从事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的收入与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六、税务机关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管理的具体程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目录》规定的条件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停止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八、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目录》规定条件,采用欺骗等手段获取企业所得税优惠,或者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不符合享受优惠条件,但未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税务机关应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税务机关发现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误的,应停止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并及时与有关认定部门协调沟通,提请纠正,已经享受的优惠税额应予追缴。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十一、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外的商务邀请函范本

 国外的商务活动需要收到邀请函才能参加。我带大家看看下面一系列国外的商务邀请函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国外的商务邀请函范本篇一

 各有关单位: 澳大利亚是距中国最近的西方发达国家之一, 中国是澳大利亚 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互利合作 格局。为了进一步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对 外交流和贸易合作。经研究,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交流促进 中心联合有关部门拟组织各有关单位赴澳洲进行商务考察活动。 活 动计划安排如下:

 一、邀请对象: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贸 邀请对象: 管理人员。

 二、考察安排:澳大利亚/新西兰,12 天。 考察安排: 计划考察内容: 计划考察内容: 1 、 访 问 中 国 驻 悉 尼 总 领 馆 经 商 室 (The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Consulate-General of China in Sydney)。 其职责是促进中澳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加强中澳经贸界 的联系,为中澳企业开展贸易与投资活动提供政策咨询与信息服 务。 2 、 访 问 澳 大 利 亚 贸 易 委 员 会 ( The Australian Trade Commission (Austrade)) ,会晤马克?威尔(MARK VAILE)部长和 工业、旅游和资源部秘书马克?彼特尔森(MARK PATERSON) 。该委 员会为联邦政府机构,旨在帮助澳大利亚企业以最短的时间,最低 的费用和最小的风险将其产品和服务进入海外市场。 3、访问昆士兰州(Queensland) ,拜会州长彼得?贝蒂(Peter Beattie) 和州自然资源、矿业与能源部长史蒂芬?罗伯特森 (Stephen Robertson) 。4 、 访 问 新 西 兰 经 济 发 展 部 (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会晤部长吉姆?恩德尔敦(Jim Anderton)及工业 和地方发展部(Industry and Regional Development)部长助理 彼得? 赫格森 (Pete Hodgson) 副会长西蒙? 、 阿诺德 (Simon Arnold) 、 首席执行官菲力浦?莱温( Philip Lewin) 、国际贸易与事务 (International Trade & Events)官员马特?克鲁福特(Matt Crawford)以及企业界领袖。 5、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整行程活动,具体行程以最终通知 为准。 费用:

 三、费用:25000 元人民币/人,要求有个人护照(注:本会 会员单位减免 1000 元/人) 报价包括:签证费、境外邀请函费、境外公务活动费、国际往 返机票、境外食宿、境外交通费、境外人身保险费、境外小费、新 西兰机场建设费。 报价不包括: 护照、 单人房间差价、 境外私人消费及自费项目, 团队以外的个人消费及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罢工、大风、大 雾、交通延阻、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引起的额外费用。 出团时间:

 四、出团时间:2009 年 5 月 25 日。 参与办法: 五、参与办法: 1、有意参与的单位请联系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交流促 进中心或登陆官方网站 3w.sxcec.org 了解相关考察信息, 索要考 察行程安排,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中心提出考察需求,以便调整 行程安排。 2、报名截止日期为 4 月 25 日。各单位认真填写考察活动回执 表,加盖公章,传真至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交流促进中心确 认报名资格。 (注:随回执表交报名费 3000 元人民币/人,用以办 理境外邀请单位签发正式申请入境邀请函、签证等手续,所收费用 将从考察费中冲减) 3、出团前 20 天将款项全部付清。 4、相关款项请汇至指定账户:户 名: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 开 户 行:建行朱雀路支行 帐 号:900052503210 ****: 五、****: 地址: 西安市锦业路 69 号创业研发园创新商务公寓 1 号楼 902 室 邮编:710075 ?E-mail:yanjiuhui004@163.com 电话/传真:(029)87261536 联系人:吕采遥 附:报名回执表,考察行程 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交流促进中心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地 邮 址 编 姓 参会人员 名 性别 E-mail 职 务 手机号码

 联 系 人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赴 月 日前办理。

 国外的商务邀请函范本篇二

 尊敬的嘉宾: 为了探讨电子商务和无纸贸易在环境建设、应用与服务中的焦点问题,分析 企业实际需求, 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促进 APEC 各经济体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APEC 电子商务工商联盟每两年举办一次论坛。 ?首届 APEC 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于 2004 年 6 月 15 日-16 日在中国烟 台成功举办,并得到了来自 APEC21 个成员经济体的政府、企业和学术界 300 多 位嘉宾的一致好评,引起了强烈反响。 ?第二届 APEC 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将于 2006 年 5 月 18 日-19 日在中 国青岛丽晶大酒店举办。本届论坛以?优化环境,加强合作,鼓励创新,促进应 用?为主题,进一步从电子商务环境建设、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企业与电 子商务公共服务等层面深入探讨电子商务发展的热点问题。 诚邀您参与本次盛会,请按照以下参会指南进行报名事宜。 报到时间: 一、 报到时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18:00 ,领取会议资料、参会 证件 报到地点: 二、 报到地点:丽晶大酒店一层大厅接待处 三、 活动内容 时间 5 月 18 日 9:30-10:30 5 月 18 日 14:00-15:00 5 月 18 日 15:00-17:00 - 活动内容 地点

 第四届 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暨展览会开幕式 第二届 APEC 电子商务工商联盟 丽晶大酒店丽晶殿 论坛开幕式 第二届 APEC 电子商务工商联盟 丽晶大酒店丽晶殿 论坛(日程详见附件一)

 5 月 18 日 19:30 开幕文艺演出?中外经典芭 青岛市人民会堂

 国外的商务邀请函范本篇三

 各有关单位: 各有关单位:

 澳大利亚是我国大洋州地区重要的贸易伙伴,为发展中澳两国经贸合作,帮助出口企业了解大洋 州国际市场需求,拓展国际市场营销渠道,扩大我国农业产品出口,我公司将组织?中国代表团?参加?2012 年 8 月第 40 届澳大利亚国际农业展览会? 。请相关企业抓住机遇前往参展,展示、宣传本企业的产品,争取有更 多的产品进入大洋州市场。 一、展览会名称、时间和地点 展览会名称、 展会名称:2012 年 8 月第 40 届澳大利亚国际农业展览会 展会时间:2012 年 8 月 21 日-23 日(一年一届) 展会地点:澳大利亚 新南威尔士 冈尼达 展会介绍: 展会介绍: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冈尼达的巨大展会在今年八月历时三天的日子,它吸引了 100000 参观者,是澳 大利亚所有农业类展览会参观者最多的展会。自 1973 年首届展览会吸引了 69 个农业类和其他相关产品生产企 业起, 澳大利亚冈尼达国际农业展览会为这个地区的专业人员提供了最新的机器、设备和服务。作为澳大利亚 第一个农业展在过去 30 年里创造了良好的声誉并且吸引了超过 3000 家公司。 每一年,与会公司利用这一平台发 布新产品和服务,利用这一独特的机会直接接触客户。 冈尼达农业展已经使自己成为澳大利亚农业市场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它在澳大利亚千上万的农场商业运作方面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行业和政府提供会议场所。冈尼 达农业展不仅公认为澳大利亚最大的农业和农村市场,在世界上也是最大的农业行业展会之一。 澳洲市场是我国近几年来重点开发的国外农业出口市场,澳大利亚是世界地域广阔的国家,农业是澳洲的 国民基础产业,市场潜力巨大。每年的八月农业展都会在冈尼达镇迎来世界各地的数以万计的专业观众及采购 商,展会的展出内容几乎涵盖了农业及相关领域的全部内容,为业内企业提供了一个集中展示、交流合作的理 想商务平台。我司曾于 2011 年带领 8 家中国企业展团参加澳大利亚国际农业展,取得了良好效果,积累了澳洲 农业展览市场的经验。 今年我司继续负责组团参加第 40 届冈尼达农业展, 我们将为广大农业企业提供更加合理、 更具质量的展会安排和参展一条龙服务。该展是了解和评估澳洲农业发展相关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尺,为计划开 发澳洲市场的农业企业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参展企业能够结识到真正的客户,是中国企业进入澳洲市场的 首选展览,是开拓海外市场最直接有效的途径。该展会观众多、展出效果好,通过参展,企业将掌握大量第一 手澳洲市场信息,正面接触海外用户和代理商,拓宽销售渠道,及时掌握农业最新的发展动态。我国的农业产 品的发展速度极快,在国际竞争中价格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届展览会 展品范围: 展品范围: 农机配件和部件、农业机械、拖拉机、收获机、插秧机、脱粒、清选和存储设备、场上作业机械、耕整种植机 械、施肥机械、植保机械、植保用品;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小型动力机械及配套产品机械:微耕机、旋耕机、各类农机具、汽油机、柴油机、发电机组、水泵机组、耕作 机、清洗机; 畜牧机械:青饲料机械和捆绑机械、饲料加工机械设备、舍建设和监控设备、奶产品加工机械等; 园艺机械:草坪工具及维护设备、割草机、剪枝机、电锯等各类园林、园艺工具、设备及用品。 节水灌溉机械与设备、排水灌溉设备、水泵和排水系统等; 农业用太阳能机械与设备、工程机械、两头忙、奶制品加工机械、林木加工机械、运输设备,渔业用品;种苗 与花卉;生物质能源、新能源、沼气建设与利用; 设施农业:各类温室机械设备、建设原料、温室自动化产品 植物保护产品、化肥,农药,杀虫剂,除草剂 禽畜:生鲜制品、禽类、蛋类、添加剂和防腐剂;饲料、肥料、兽医兽药;花卉,种子,花卉

 北京华博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素珍 13520760580 联系电话:010-84536879-616 传 真:010-84537786

请教一下,三一335-9全车憋车什么原因啊?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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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气滤芯堵塞

空气滤芯堵塞会造成进气不顺,由于阻力增加导致空气流量降低,致使发动机动力不足。因此挖掘机要及时清洗柴油空气滤清器或清除纸质滤芯上的灰尘,严重时需更换滤芯。

二、排气管阻塞

和空气滤芯堵塞相反,排气管阻塞会造成出气不顺。二氧化碳比氧气含量多,就会造成燃油效率降低,能力输出下降。所有,平时也应该多检查排气管的积碳堆积,定时清理,让进气排气都顺畅。

三、供油提前角不合规

供油提前角过大或者过小都会造成油泵喷油时间的不稳定,无法让燃烧充分,输出全部动能。若检查发现供油提前角角度不符,则应该检查喷油传动轴接合器的螺丝是否松动,若松动,则重新校对提前角,并扭紧螺丝。

四、活塞与缸套磨损

由于活塞和缸套部件拉伤或者磨损严重,造成动力过程传输损耗增加,减少了动能输出,造成机械自身发动机损失增加。此时,应更换活塞,缸套、和活塞环,日常作业中,也应该多关注这一部件。

五、燃油系统故障

1、燃油滤清器或者管道内进入空气,不但影响燃油质量,更会造成油路不畅通,着火困难。此时应该清除管道中的空气,对滤清进行清理。

2、喷油部件损坏造成喷油量少或者漏油、雾化不良等情况,容易导致缸缺。发现这种故障时,需要清洗部件,更换损坏部件。

3、喷油泵供油不足也会导致发动机功率低,此时可重新调整喷油泵的供油量,或者检查、修理、更换部件。

六、润滑和冷却系统故障

润滑系统或者冷却系统故障,会导致水温和油温升高,易致使柴油机发热,从而导致活塞部位卡死和其他故障。因此柴油机发热时,应检查润滑和冷却系统,包括冷却器和散热器,清除水垢,进行检修或者更换。

七、缸盖组故障

1、由于排气漏气导致空气量少或者废气进入导致空气质量过低,从而致使燃油燃烧不充分,不仅耗油量大,更导致动能转化不完全。此时应检查气门与气门座的配合面,或者更换新的部件,增加其密封性。

2、气缸盖与机身的接合不紧密,容易造成外界气体进入水道或油道,或者冷却水进入发动机内部,若发现不及时,则会导致“滑瓦”或冒黑烟,从而使发动机动力不足。因此,此时应仔细检查应该拧紧螺丝还是更换气缸盖。

3、气门间隙过大或者气门弹簧老化都容易导致气门漏气,燃气的减少会导致燃油燃烧不充分,减少发动机功率。因此需要检查气门位置或者更换老化的气门弹簧。

4、喷油器安装孔漏气或铜垫损坏会造成缺缸,使发动机动力不足。应拆下检修,并更换已损坏的零件。若进水温度太低,会导致散热损失增大,此时应调整进入温度,使之符合规定的数值。

大神,请教一下什么原因。复制党就别来了,谢谢!

这个蓝屏程式码: 0x00000019原因: 磁碟驱动器在磁碟找不到 持定的扇区或磁轨。

以前也有遇到,一般用以下方法。根据情况来啊。

1、修复磁碟引导。可以用PE系统进入后,用DiskGen软体修复MBR引导分割槽。

2、如果经常蓝屏,有必要看一下机箱的硬体装置连线情况,资料线是否有松动,没事清理一下灰尘。

3、还有问题的话,建议重新系统或换一个硬碟进行尝试。

4、也可以对所有的分割槽进行磁碟检查,在你有时间的情况下。

5、但主要问题还是在硬碟上,可能有物理坏道,扇区错误等。

以上。

怎么写?请教一下谢谢了。

先采纳,后解题

请教一下初三化学。。。谢谢了

一天消耗的氧气质量为360X1.4=506g=0.506kg.

1t钢要0.1t氧气=100kg

那么人数n=100kg/0.506kg=198人

填写的都正确,缺的一空答案是氢原子和氧原子(化学反应的本质是分子破碎,原子重新组成分子)

请教一下初三物理,谢谢了

总电阻为6v/1A=6欧姆,,,,所以R2=6-R1=4欧

请教一下苹果摘袋后有黄锈是什么原因,谢谢

果锈病是一种生理病害,有水锈和药锈两种。①水锈主要是幼果期不良的外界环境条件,如大风,雨露、冰雹、低温、阴雨引起的。由低温和阴雨引起的果锈,颜色为浅黄褐色,木栓层较薄。其次,套袋后封口不严或果袋的疏水性差,大量降雨后或喷药后水分侵蚀受害部位,果肉细胞大量吸水,引起该部位破裂,为了弥补伤口,产生木栓组织,形成果锈。②药锈主要是幼果期喷乳油及碱性溶液或有机磷、硫农药和铜、锌制剂进行病虫防治等,或亩用药量过大,药液雾化不好,药液聚集在受害部位,使果皮表面受伤产生药害。其次有毒气体对细脆果皮造成损伤和一些粉尘降落果面影响果面的通透性而形成果锈。

车跑偏,请教一下是什么原因

好多人都认为车辆之所以出现跑偏,都是四轮定位出现问题,认为自己该去做四轮定位了。其实不然,造成车辆跑偏的原因有很多,轮胎气压问题、轮胎磨损不已、底盘故障等都会造成车辆跑偏。可能造成汽车跑偏的原因有轮胎气压问题、四轮定位失准、刹车系统问题、底盘故障等等。车辆跑偏虽然不会导致爱车立即发生故障,但长期驾驶跑偏会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所以要及时进行处理。

如果发现车辆跑偏,建议可以首先检测一下两侧轮胎的气压是否处于标准范围值内。可随车配置风劲霸这个牌子的打气泵T800,让你轻松解决轮胎充气问题,自带的胎压表可以让你定期测胎压,日常行车随时随地补充胎压,对于提高汽车行驶安全性,减少油耗等问题轻松解决。

请教一下,这是什么虫啊? 有图,谢谢了!

这是皮蠹的幼虫。

函式问题,请教一下!谢谢了!

f(-1) = -f(1) = 2/5

f(x) = [2x/(4x+1)] * |x| / x